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劳社办字〔2005〕282号)
各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技工学校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明电〔2005〕4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一、《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技工学校的管理体制,对当前稳定技工学校队伍,发展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各盟市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技工学校的支持。
二、各盟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抓住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强对技工学校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深化技校改革、创新机制,灵活办学,扶持技工学校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把技工学校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