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豫建建〔2007〕78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
现将建设部《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7〕29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按部及厅的具体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此次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应由专人负责,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
二、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的在建公共建筑、住宅和市政桥梁工程进行检查,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要按《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建科外〔2007〕19号)的要求进行。检查可采取随机抽查、巡查的方式进行,特别是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应责令有关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进行处罚。
三、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工程质量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各市应对自2005年以来贯彻有关国家及省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或巡查、抽查的情况(见附1-3表),本辖区工程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拟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进行自查,于2007年7月20日前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五、在自查基础上,我厅将随机对各省辖市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和督查。
为了做好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1名同志作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络方式于2007年6月3日前报我厅建筑管理处。
联 系 人:郭明军
联系电话:0371-66251089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