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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境外就业“金桥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境外就业“金桥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劳社就字[2006]92号 2005年3月29日)


各省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

  现将《吉林省境外就业“金桥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境外就业“金桥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境外就业工作力度,扩大境外就业规模,提高境外就业质量和效益,省劳动保障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境外就业“金桥”工程,为抓好该项工作落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统领,紧紧抓住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大力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的机遇,通过在全省大力实施境外就业“金桥工程”,努力扩大境外就业规模,提高境外就业质量和效益,推进全省境外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  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境外就业“金桥工程”,架起我省人力资源走向境外的“金桥”,2006年实现境外就业人数达到18万人,境外就业收入超过60亿元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

  1、保障部门所批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输出境外就业人员1万人,实现境外就业收入3亿元的目标。

  2、在全省培育命名5个境外就业培训基地、5个境外就业资源基地和5名境外就业带头人。

  3、全省年输出境外就业人数超出500人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达到5家以上。

  三、实施时间

  自2006年3月开始,至2006年12月末止。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构建政策体系,建立境外就业工作的政策保障机制。一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15号令)和《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境外就业工作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协调公安、外事等部门制定出台有关鼓励和扶持境外就业的政策性文件,着力解决办理护照、签证时间较长且较为困难的问题,以推进境外就业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要组织编印一本《境外就业工作政策文件汇编》,将国家及我省出台的有关境外就业政策全部收集进来,用以指导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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