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业局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农业(畜牧)管理部门、局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饲料业、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农业局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农业局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广州市农业局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饲料业、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健康安全,根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农业厅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违禁药品,是指
农业部公布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中的药品及农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公布的其他药品。
一、事件分级
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分为二级。
(一)一级
10人以上(含10人)及跨区(县级市)10人以下有明显违禁药品中毒临床症状,卫生部门在中毒人体血液或尿液中检出违禁药品;或1人以上(含1人)因违禁药品中毒死亡。
(二)二级
10人以下有明显违禁药品中毒临床症状,卫生部门在中毒人体或尿液中检出违禁药品。
二、组织管理
发生一级和二级中毒事件,市农业局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由主管饲料的局领导任总指挥,成员由饲料、畜牧兽医、法规、动物防疫监督及市农业标准与检测中心等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饲料工作办公室。发生一级和二级中毒事件时,事件发生地畜牧兽医(饲料)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