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风行动的通知


  六、做好统计,按时上报材料。各地要在两项活动中,认真做好报表统计及相关材料的总结上报,上报时要以纸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同时报送。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方案

  一、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

  二、重点服务对象

  1、尚未就业的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2、尚未实现就业的并轨人员。

  3、各地确定的其他需帮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目标

  1、向每一位援助对象发放一份就业政策宣传手册。

  2、帮每一位已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3、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一套针对性援助服务。

  四、时间安排

  2006年元旦前后至春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材料上报后,可将两项活动时间适当延长到3月中旬。

  五、工作内容

  (一)送政策。将国务院《通知》和本地区再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印制成册,免费发放到每一位援助对象手中,并针对尚未就业的“4050”人员、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4050”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的并轨人员的不同特点,加大政策宣传和咨询的力度,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说明享受政策的具体方法,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享受途径。

  (二)送服务。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重点援助对象量身定制一份服务方案,针对其在求职就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和其他劳动保障政策方面的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并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人员切实得到再就业援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送岗位。开发并掌握一批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通过组织援助对象参加招聘活动,或个别介绍、送岗位到家等有效形式,使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援助对象了解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在援助月期间落实再就业岗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