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广州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外办公大厅运作的通知
(穗农[2005]5号)
各区(县级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局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外办公大厅于2005年2月2日开始试行运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外办公大厅是我局行政许可、政务公开的统一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行政许可的业务受理、监察督办、咨询服务以及局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审查、受理申请人向我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并将申请事项转交有关处室、局属单位办理;全程跟踪、监督行政许可办理;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具体实施政务信息公开以及受理菜田建设费缴纳等工作。
二、对外办公大厅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和配套制度建设的审查,组织协调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处室、直属单位;局监察室是行政许可、政务公开的监督机构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机构;市农业信息中心负责做好有关网上行政许可申请、政务信息公开的技术保障工作。
三、从对外办公大厅运作之日起,除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暂未列入统一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单位外,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将不再对外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根据《关于广州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和后续工作的通知》(穗农[2004]123号)及《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方式的通知》(穗农[2004]158号),第一批纳入对外办公大厅统一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有14项(目录附后)。暂未列入统一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暂按原渠道办理。
四、为方便业务联系,请有纳入统一受理事项的有关承办处室、直属单位指定一名联系人,并在2月1日前报局对外办公大厅。
五、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外办公大厅地址:广州市麓景路388号大院3号楼1楼;邮编:510405;业务电话:86387532,86387937;电子邮箱:dwbg@gz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