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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价格(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价格(试行)的通知
(晋价商字[2007]264号)


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制定山西省省级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的请示》(晋天然气[2006]46号)收悉。鉴于你公司的天然气供应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因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京管道输气系统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281号)精神,参照邻省的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将你公司使用陕京管线(陕京一线和二线)供我省各地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暂定如下:
  一、各地门站价格
  你公司使用陕京一线天然气供我省各地的城市门站价格暂定为1.50元/立方米。 使用陕京二线天然气供我省各地的城市门站价格暂定为1.49元/立方米(其中省级管网管输价格为0.35元/立方米);考虑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是全省天然气的最大用户,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5]1281号文件中规定的要体现批量折扣的原则,省天然气公司供太原市门站价格中,对太原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然气用气量暂按 1.45元/立方米执行(其中省级管网管输价格为0.31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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