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法》的通知
(苏证监办字〔2007〕40号)
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
《反洗钱法》)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与
《反洗钱法》配套的规章制度也陆续出台。中国证监会近日印发相关文件对证券期货行业的反洗钱工作进行了部署。为深入落实
《反洗钱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我省证券期货行业反洗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做好反洗钱工作,对于预防和打击证券、期货行业的洗钱和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维护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经营安全和信誉具有重要意义。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了解证券、期货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具体要求,掌握反洗钱工作的基本操作办法,提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维护江苏证券、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要按照证监会发布的《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加强期货经纪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书面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并包含以下内容:
(一)反洗钱工作专门机构及人员;
(二)公司内部反洗钱工作流程;
(三)客户身份识别的内容和程序;
(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方法;
(五)反洗钱资料和信息的保存;
(六)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
(七)反洗钱工作和资料保密;
(八)反洗钱培训等。
2007年3月1日前,各证券公司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要报送证监会机构部,同时报送会稽查一局和我局;各期货公司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要报送会稽查一局和我局;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要报公司总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