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领导:黄旭升
责任处室: 城市建设处
六、全面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按建设标准要求,确保年内建成90个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责任领导:黄旭升
责任处室: 城市建设处
七、积极指导各省辖市新区在继续加强道路、供排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配套功能,着力提高人口实际入住率。
责任领导:何雄、张代民
责任处室: 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处
八、指导各市依托自身优势,大力发展房地产等服务业,使之成为推进城镇化的动力源泉和物质基础。
责任领导:张德成
责任处室: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九、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水平,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责任领导:何雄、张代民
责任处室: 人事劳动教育处、建筑管理处
十、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加强计划检查落实;加快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按时开工建设省计划下达的项目,完成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竣工240万平方米以上,使近2.5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上经济适用房。解决近1.2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责任领导:张德成
责任处室: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十一、继续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国内外具有先进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的投资者和运营商参与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
责任领导:张德成、黄旭升
责任处室:综合计划财务处、城市建设处
十二、积极推进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营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运营单位的责权利,使之真正成为产权度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实体。所有省辖市全部开征垃圾处理费,所有县(市)出台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责任领导:黄旭升
责任处室: 城市建设处
十三、落实《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的意见》和《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行业规范化服务,推行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建立完善考评监督机制。
责任领导:黄旭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