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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分解2007年城镇化工作任务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分解2007年城镇化工作任务的通知
(豫建〔2007〕57号)


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省城镇化工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2007年全省城镇化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落实意见》。按照厅领导要求,现将涉及我厅的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完成《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的修改完善和报批。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年内完成38个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所有市、县城年底前完成近期建设规划。加快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所有设市城市年底前控制性详细规划要覆盖近期建设范围的60%以上,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要覆盖40%以上。指导郑州和开封严格按照郑汴产业带规划布局要求展开产业布局,实施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何雄、张代民
  责任处室: 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处
  二、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全省建制镇、乡集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修编完成40%以上,国家、省重点镇全部完成。编制完成郑开大道规划区村镇并迁整合方案。
  责任领导:张德成
  责任处室:村镇建设处
  三、积极支持省辖市发展。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支持豫北、豫西、豫西南和黄淮地区中心城市加快开放开发的政策措施,引导其壮大优势产业,提高城市综合经济实力。
  责任领导:张德成、何雄、张代民
  责任处室: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处、建筑管理处、住宅与房地产业处、人事劳动教育处
  四、发展壮大县城和县级市。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县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县域工业相对集中规划和布局,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工业园区。
  责任领导:黄旭升、何雄、张代民
  责任处室: 城市规划与风景园林处、城市建设处
  五、继续加强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年内38个县级污水处理工程建成试运行。加强对已建成的县级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的指导,建立健全县级污水处理厂运行保障机制,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县级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80%以上,省辖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确保建成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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