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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200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检查考评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结合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采取自查、抽检和综合考评等形式,对各地贯彻实施2006年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考评工作要与各地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年”活动和“全省劳动用工和民企进社保专项执法督查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深入企业查看有关材料、实地考察、举行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推进行动计划情况,对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要进行大力宣扬,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今年是我省推进“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得如何,今年是关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地抓好基础建设工作,为全面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要按照《关于调整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吉三方[2006]1号)的形式,于7月15日前调整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并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各地要在三方委员会领导下,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劳动保障、工会和企业组织、财政、工商局、国资委、经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协调配合,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的形势,适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本年度行动计划目标的实现。

  (三)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在实施行动计划中,要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深入问题集中的地方、行业和企业,认真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对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突出问题、敏感问题要集中力量,下大力气尽快研究解决。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典型经验。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的作用,通过建立专栏、专题等形式,采用典型分析、咨询服务、知识竞赛、答疑解惑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行动计划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范管理的先进典型,逐步形成全社会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氛围。各市(州)要大力抓好本地先进典型的培树、总结和推广工作,并将先进典型、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上报,省里将以《简报》的形式进行刊发,并在适当时机召开全省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经验交流大会,对各地和企业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交流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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