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建立和完善小作坊台帐制度。市局将制定并下发统一的食品小作坊原辅料使用台帐和供销台帐,各区、县局要督促食品小作坊建立原辅料使用台帐和供销台帐制度,严格执行原辅料进厂索证验票,保证产品去向批批可查。10月22日前,所有小作坊都必须建立食品小作坊台帐制度,并使用统一格式的原辅材料使用台帐和供销台帐。
五是限期改造,加强帮扶。各区、县局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要给出明确的限制改造时间表,并积极给于必要的帮扶,引导小作坊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对逾期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小作坊予以取缔。
(二)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全面掌握企业现状,按时保质完成建档任务
深入开展企业清查摸底,落实建档范围内企业情况与实有数汇总和统计工作,做好对企业的宣传、动员和服务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100%完成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工作。按照《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计划》(沪质技监监[2007]545号)的要求,10月底前,10类重点产品建档企业数量要达到80%,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数达到90%。其中10月15日前,对获得生产许可证产品的生产企业100%建档;10月底前,对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100%建档。力争在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 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00%建档的目标。
2.进一步明确“基本消除”和“彻查”两项目标,制定目标分解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为实现“基本解决无证生产问题”和“彻查制假售假重大违法行为”两项整治目标,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在区域内开展拉网式检查,对辖区内乡、镇、街道实行排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无证产品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大力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各项检查要做到事先有计划,行动有记录。对辖区内乡、镇、街道的排查,10月20日覆盖30%的乡、镇、街道,11月10日完成60%,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查制假窝点,深挖大案要案。涉刑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大案要案要及时上报市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狠抓涂料和电线电缆两类重点产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区域名单的通知》要求,本市涂料和电线电缆行业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产品未获3C认证以及获3C认证产品的一致性问题。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加强对涂料、电线电缆两类产品的整治力度。一是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对溶剂型木器涂料、电线电缆2类产品生产企业的有效性检查,重点是产品一致性问题。对检查中涉嫌违法的,立即组织查处;二是要在10月底前,完成对生产、销售两类产品的重点场所的专项执法检查。南汇、浦东、闵行等局要着力加强对电线电缆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奉贤、青浦等局要着力加强对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11月10日前,各区、县局应当将对电线电缆和涂料产品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报市局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