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司法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甬司党〔2007〕127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党组、市属监狱、劳教所,市律协、市公证员协会、局机关党委(总支):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践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省司法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胡锦涛同志的报告,全面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鲜明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明确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件。《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坚强的领导集体,一定能够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的重要成果,必将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对于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关系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通过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舞斗志,推进工作、促进发展,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化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精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