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劳动保障厅、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2007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劳社薪字〔2007〕96号)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省中直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2007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州的实施方案务于2007年3月20日前分别报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备案。
吉林省劳动保障厅
吉 林 省 总 工 会
吉林省企业家协会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2007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确保《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实现2007年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年”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省“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政策法规,以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为目标,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贯彻落实。到2007年底,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其中,私营(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帐建立率达到80%以上;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80%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8%以上,其它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60%以上。
二、行动措施
2007年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推进年”,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全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主要行动措施有:
(一)出台《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已于2005年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今年要结合全省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继续做好修改和完善工作,并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立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快劳动合同立法进程,争取尽快出台《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