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2007年度高技能人才行业考评工作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1241号)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行业技师考评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有关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6〕262号)的要求,在行业内开展2007年度技师职业资格行业考评工作,考评工种为:汽车装调工、汽车检测工、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维修钣金工、维修电工、钳工、数控车床工、车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铣床工、铣床工等13个工种。
二、有关高技能人才的考评工作,请按年度申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