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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上报河南省2006-2007年度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考核情况的报告

  (一)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下发后,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下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做好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06〕113号),提出了加强市场引导和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的八条贯彻意见。
  (二)积极开展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各地全面开展了住房状况调查,对当地土地存量、住房总量、住房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内容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了住房建设规划。目前,全省126个县(市)中,有119个城市完成了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其余7个县(市)至今未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了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
  (三)落实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工作全面启动
  一是突出源头管理,强化结构比例调整。各地在商品房建设项目的土地出让过程中,将套型面积控制比例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二是加强规划许可,进一步明确套型面积结构比例。各地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对套型面积比例再次予以核定,并在公示后将套型面积控制比例记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各城市统筹安排住房供应结构比例,并在土地供应、规划、设计、施工、商品房预售等环节抓好落实。
  (四)加强对新建住房结构比例的督促指导
  省建设厅先后两次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情况和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调整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指导住房建设规划编制进展缓慢的城市,加快规划编制进度,提高编制水平。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了全省房地产企业资质动态考核,严格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开发项目审批管理,先后注销开发企业资质112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8家,对63家不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予换证。二是开展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违法预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落实禁止期房转让和实名制购房制度。三是全面建立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目前全省90%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已纳入信用档案管理系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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