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举办西学中班的批复
(甘卫函发〔2007〕297号)
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你院《关于举办西学中班的报告》(天中西医发〔2007〕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举办西学中班,请按《甘肃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办好此次学习班。同时提出如下意见:
一、同意你院与甘肃中西医结合专修学院联合办班,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安排好参加学习的人员。
二、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授课内容、授课学时,重视师资队伍的质量,建立教研室,聘任高素质的相关专业人员授课,规范管理,注重实效。
三、按照《甘肃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做好学分的申请和授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