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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就业和再就业宣传工作的效果。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宣传,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和省直新闻单位都要制定翔实的工作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再就业工作的专题教育,及时准确地反映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并抽出得力人员具体抓好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宣传亲自过问,亲自参与,做好具体指导工作。有关就业和再就业的报道刊播前,都要做好审核工作。要注意就业宣传导向,把转变观念、促进就业的宣传作为重点。各新闻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的记者,深入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比较好的企业和社区,及时发现总结关心和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方面的典型,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方面的典型。同时,要保证足够的版面和时间,确保典型宣传的效果。要通过典型宣传,帮助广大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者振奋精神,转变择业观念,增强就业信心,早日进市场闯市场,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要提供便利,满腔热情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在认真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宣传的同时,要在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刊播就业信息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费用优惠。充分发挥各自覆盖面广的优势,搞好咨询服务工作,开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咨询服务热线,并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及时刊播解答下岗失业人员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分忧解难。

  附: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关系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同时,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和被征地农民等的就业再就业工作。

  为便于各地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分述如下:

  一、2002年以来,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很大成绩

  2002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就业政策框架,揭开了我国就业再就业工作崭新的一页。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各地结合实际也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创造性地加以落实,开始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推进政策落实为主线,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手段,以创业促就业等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为基础,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05年2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的同时,对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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