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过开展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就业理论的学习,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结合本省情况,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不平衡,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区,提出对策,重点指导,深入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建立“小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长效联动机制。
(四)采取积极有效的宣传形式,搞好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扩大政策促进就业的影响,加强对广大群众、相关业务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政策解释和业务培训工作,为更好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十三、省社会保险公司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领全省各项失业保险工作,全面落实全省社会保险局长会议精神,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征缴、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规范业务管理、增加基金积累”为目标,适应我省失业保险金发放“进入有序、错峰填补、平稳过渡”的新要求,将失业保险与促进再就业、调控失业紧密地结合起来,做好失业保险金发放错峰运行的各项准备,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努力营造有序、安定、和谐的失业保险工作环境。
二十四、省总工会
(一)继续抓好“1+1群”帮扶创业再就业联动活动,以培养创业骨干为重点,带动征集创业项目、建设创业基地、推广创业成果和宣传创业典型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推行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创业孵化相结合的创业模式,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能力和技能素质,培育创业带头人,带动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二)在全省各级工会开展“五·一”创业行动。通过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独立工矿区和资源枯竭矿山的失业人员、大龄下岗职工等重点对象的适用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推动下岗职工转岗就业;同劳动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企业急需的、紧缺技术工种的实务培训和“订单培训”,使培训与用人单位的需求紧密衔接,确保培训后下岗职工的就业率和稳定性;加强工会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建设,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工作设施和工作条件,及时取得政府部门的资质认定。
(三)做好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月”、“宣传周”、“联动日”的各项工作。继续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联合省劳动保障厅、省工商联,在我省的长春、吉林、四平和通化四个城市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通过民营企业扩大和增加就业。
(四)对各地工会创业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以扩大和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对全省工会创业再就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创业先锋(标兵)进行表彰,推动工会系统创业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十五、共青团省委
(一)实施“成功创业计划”。深入开展“青年创业1+1活动”。加强对创业青年的考察、选拔、培训、推荐、建档等组织工作。继续做好与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联合开展的“吉林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加盟连锁”等模式。实施吉林省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通过构建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开发阶段性就业岗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扶持,开展就业创业前培训和辅导等活动,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工作体系,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广泛开展切实有效的就业创业服务,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评选表彰第二届“吉林青年创业奖”。有效依托中国青年创业网,继续举办网上招聘大会。举办吉林省首届青年创业技能大赛,提高青年创业技能。
(二)加强青年就业培训。深入实施“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全面推广“订单式”培训。举办SYB、SIYB培训班,并将培训逐渐向高校、农村推进。抓好确定培养对象、推进创业导航、实施创业见习、进行创业孵化等环节,为青年提供创业咨询,全过程陪伴式创业辅导,动员青年企业家为青年提供创业实践机会,帮助青年成功创业。继续抓好“工岗快递”行动,推动输出地团组织与输入地团组织的工作对接,培训机构与用工企业的信息对接、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服务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