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结合宣传今年新出台的地方税收新政策、规定,使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家喻户晓,把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送到老百姓手中。
深入开展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调研。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动我省民营经济腾飞的工作精神,进一步研究落实国家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国家政策柜架下,完善充实我省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推进就业与创业工作开展。
落实国家再就业政策反馈工作要求。对再就业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总局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反映,提出建议意见,争取尽快解决。
加强与劳动、国税部门的联系与配合,今年我们将协商国税部门重点检查再就业减免税信息交换工作的落实情况;协商劳动部门建立《再就业优惠证》发放、管理信息的共享与利用情况等。
十七、省统计局
认真开展劳动力调查工作,完善和改进调查方法,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十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积极宣传国家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引导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士大学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农民进城创办企业和办个体工商户,为再就业提供更大空间。
(二)加强对落实国家和省鼓励全民创业促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同时依法严厉查处利用他人营业执照骗取家优惠政策的行为。
(三)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务中介市场的整顿治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中介”、“变相黑介”,规范经营行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恶意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至吊销营业执照。
(四)发挥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就业再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及劳务信息,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鼓励个体私营企业会员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十九、省旅游局
(一)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增加旅游特色县、村、镇就业岗位人数。积极推进各级政府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促成政府有关公共职能向乡村旅游延伸。
(二)以培训业务骨干为重点,带动相关产业就业。依托“全国旅游教育东北培训基地”的平台,继续加大导游员培训力度,力争全年完成15000名导游培训任务,增加12000人。
二十、省外事办公室
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精神,全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抓好贫困归侨侨眷创业促就业工作。
二十一、省中小企业发展局
以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为重点,以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促进多就业为主线,以培训为手段,培育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成本,强化创业服务,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活力,大力推进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广开渠道,加快促进小企业的生成和发展的步伐,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实现民营经济腾飞目标。
二十二、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一)搞好对全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的全面评估工作,总结经验,调研汇总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强信贷政策指导,积极做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工作,努力扩大就业容量。
(二)会同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研究解决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的有机结合,稳步推进和扎实开展好创建信用社区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担保基金的设立和财政贴息资金依托银行划转拨付的协调工作;促进各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在及时调整、完善贷款管理办法、制度的同时,全面推进小额贷款,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在推动创业促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