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引导产业集聚,提供就业岗位。今年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经委关于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指导意见,意见中确定到2010年的发展目标,即全省特色工业园区计划投资1600亿元,占全省投资的26%以上,力争实现销售收入3300亿元;初步建成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特色工业园区50个;全力打造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驰名品牌和区域名牌的特色工业园区。
六、省监察厅
继续加强对政府部门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项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府部门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不落实政策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依法查处。
七、省民政厅
(一)全面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从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入手,着重解决有劳动能力的城乡低保对象就业问题,促使他们通过劳动改善自身的生活状况。
(二)开展低保对象创业促就业活动。通过发挥和完善“阳光超市”、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作用和功能,培育其成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就业基地。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阳光超市”的商业化运作和低保对象自主就业,全年力争安置不低于5000人,重点是“零就业”家庭的低保对象实现就业。继续加强对低保对象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就业后继续发放3个月的保障金和享受一年的城市医疗救助。
(三)做好低保对象就业培训工作。积极争取配合有关部门对低保对象开展就业培训。
八、省司法厅
(一)大力宣传就业法规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就业环境。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突出抓好安置帮教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给予刑释解教人员以公平择业、创业和就业的机会。
(二)加强回归教育中心建设,认真做好在监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以社会劳动力市场需求和罪犯个体就业需求为导向,拓展社会化的职业技能培训平台。
(三)强化劳教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提高解教人员的创业就业率。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突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基地创建工作。
(五)健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做好就业法律援助。
(六)深入开展“法律护你行”活动,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培训。
(七)加强工作联动和资源整合,抓好各建设项目的落实。积极在系统内部挖掘工作潜力,努力整合和利用自有资源,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开展。结合监狱劳教企业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企业二次创业,进一步扩大就业安置规模。
九、省商务厅
(一)提升外派劳务规模质量。妥善应对韩国实施外籍劳工雇佣制的冲击,稳定我省最大的外派劳务市场。积极开发东南亚、澳大利亚、东欧等新兴市场,进一步拓宽对外劳务合作市场和领域。加强劳务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素质。规范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秩序,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二)加快城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中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启动重点县(市)网点规划工作,加强社区商业网点配套建设。积极推动社区“双进”工程,引导超市、便利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等多种行业连锁店进入社区,完善洗浴、住宿、家政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长春市居民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长春市早餐工程试点。
十、省财政厅
(一)合理安排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需要,指导督促各级财政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指导各地加快处理并轨遗留问题。对各地所需就业再就业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并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困难地方重点倾斜。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的支持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
(二)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联动机制,简化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的工作程序;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城乡低保家庭适龄子女就业技能培训、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通过自主创业解决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