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7〕218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镇江市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镇江市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方案
为有效治理市区噪声污染,依据《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现制定镇江市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原则
噪声污染专项整治的基本原则:一是突出重点原则。以解决重点噪声污染源为主,重点解决铝合金加工业噪声污染、沿街商家使用高音喇叭产生的噪声污染和城市干道交通噪声污染。二是分工负责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责任部门分工合作,统一执法,达到整体整治效果。三是依法整治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整治活动。
二、整治对象
本次噪声专项整治范围是市区内。主要整治对象是个体铝合金加工业的噪声污染,沿街商家使用高音喇叭产生的噪声污染和城市干道交通噪声污染。
三、整治目标
1.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市区无证经营的铝合金加工等产生噪声污染的个体加工业。全部取缔生活小区内的铝合金加工点,沿街有证照的先做到限时作业,争取全部动员迁往城郊作业经营。
2.清理沿街和商业区室内外高音喇叭,室内音响达到区域噪声排放标准。
3.市区禁鸣区域内机动车鸣号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政府相关机关、各大医院、学校周边、居民集中区和主、次干道的鸣号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4.有效控制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公共场所噪声污染有明显改善。
四、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
为切实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环保、公安、工商、建设、城管、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镇江市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