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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生育保险部分医疗项目定点就诊结算“三统三分”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五、费用结算标准

  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费用采取按人次定额结算,放置宫内节育器每人次120元,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人次150元。其中,使用生育保险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费用由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标准结算,个人不需支付;使用生育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保中心不予支付。

  六、费用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将当月手术人数统计表及《生育保险就诊记录单》医保中心结算联,于次月1~10日上报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科,市医保中心审核完毕后,在月底前将符合规定的费用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附:

  1、《生育保险首批定点医疗机构表》

  2、《首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名单》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表一
  生育保险首批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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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河西分院│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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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妇幼   │ 南京市第一医院分院 │
│    保健医院   │           │
├───────────┼───────────┤
│  南京江北人民医院  │  南京市大厂医院  │
├───────────┼───────────┤
│   南京康爱医院   │  南京市栖霞医院  │
├───────────┼───────────┤
│ 南京铁路分局中心医院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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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瑞医院    │  南京市浦口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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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城建医院  │  南京市下关医院  │
├───────────┼───────────┤
│  晨光集团职工医院  │  南京市玄武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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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港口医院   │  南京市秦淮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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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浦镇车辆厂医院 │   南京金城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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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石化有限公司  │  熊猫电子集团公司  │
│    职工医院    │    职工医院    │
├───────────┼───────────┤
│   南京钢铁集团   │  下关区小市医院  │
│   有限公司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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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建邺医院  │  南京集庆门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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