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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康复机构评定办法》的通知

  3.作业治疗设备:

  可调式沙磨板、插板(插件)、螺栓、滚筒、训练用球类、日常生活训练用具、认知功能训练用具、拼板、积木、橡皮泥、几何图形插板、分指板、套圈、体操棒与抛接球、上肢功能训练器、OT桌、肩、肘关节被动训练设备(CPM)、握(捏)力训练器、职业能力训练工具(10种以上)等。

  4.言语诊疗设备:

  言语治疗机或录音机、言语测评和治疗用具(实物、图片、卡片、记录本)、非语言交流用字画板、言语障碍诊疗仪等。

  5.心理诊疗设备:

  心理治疗常用的心理测验量表及用具等。

  6.康复评定设备:

  日常生活能力评定设备、职业功能评定设备、手功能评定设备、平衡功能评定设备、步态评定仪、心肺功能测评设备、认知功能评定设备、言语功能评定设备、记忆力评定设备、肌电图及其它常用电诊断设备[可与其它临床科(室)共用]。

  (四)能提供规范的康复诊疗项目

  1.功能评定:能开展电生理诊断、认知功能评定、言语功能评定、日常生活能力评定、记忆力评定、职业功能评定、手功能评定、徒手平衡功能评定、步态分析检查、心理分析、康复评定(偏瘫综合功能测评、截瘫综合功能测评、职业能力测评、功能独立性评定)等。

  2.运动治疗:能合理利用相应技术和设施、器具开展运动疗法、减重支持系统训练、轮椅功能训练、平衡功能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水疗、关节松动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和倾斜式站立台训练等。

  3.理疗:能合理利用理疗设备开展低频脉冲电流疗法、电脑中频药透、颈、腰椎持续牵引、电动间歇牵引、体外反搏治疗、微波治疗、超短波治疗、干扰电超声治疗、紫外线负离子喷雾治疗、脑反射治疗、骨伤推拿治疗、机电生物反馈等。

  4.作业治疗:能开展引导式教育训练、作业疗法、职业功能训练、认知知觉功能训练、手功能训练等。

  5.言语治疗:开展常见言语训练、计算机言语疾病矫治、构音障碍治疗、吞咽障碍治疗等。

  6.心理治疗:开展心理咨询、行为矫正治疗、认知心理治疗等。

  四、评定程序

  (一)申请。本市符合条件的专业康复机构和工伤保险协议服务医疗机构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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