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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垃圾处理场安全作业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垃圾处理场安全作业的通知
(豫建城〔2007〕74号)


各省辖市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加强垃圾处理场安全作业的通知》(建办城〔2007〕37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夏季和汛期垃圾处理场安全作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目前,我省已经进入夏季主汛期。这段时期高温、大风、暴雨等恶劣气象因素增多,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给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各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垃圾处理场的安全运营,要指导和监督各垃圾处理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垃圾处理场安全作业工作,防止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起垃圾场事故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时要强化对垃圾处理场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二、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城市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辖市、县正在使用的垃圾处理场(含简易填埋场)和近两年内封场(停止使用)的垃圾处理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辩识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垃圾处理场,要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进行整改。要按照建设部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垃圾处理场安全事故的发生。8月15日前,各城市要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省厅城市建设处。
  三、认真组织,确保在建垃圾处理场安全施工。今年我省所有县(市)都要建有垃圾处理场,目前全省共有70多个垃圾处理场已经开工建设并逐步进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阶段。高温、暴雨对填埋作业坑、垃圾坝等工程建设的安全施工影响较大,各城市要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安全意识,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和防范体系,确保安全施工。要认真组织编制符合实际和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夏季和汛期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制定必要的雨季施工措施,切实抓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垃圾处理场安全作业的通知(建办城〔2007〕37号)(略)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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