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起重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
(豫建建〔2007〕98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扩权县建委(局):
进入六月份以来,我省连续发生多起建筑起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3人重伤。其中:6 月2 日,驻马店市传染病医院综合病房楼工程在拆除物料提升机标准节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6 月5 日,南阳市宏江房地产开发公司锦江公寓高层综合楼工程在塔吊拆除过程中,塔臂倒塌,造成7人死亡;6 月20 日,商丘永城市交通局住宅楼工程在进行塔机顶升过程中,塔机倾翻,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6月28 日,平顶山市平安花园2#、3#楼在塔机顶升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2人死亡。以上事故暴露出当前我省在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为切实强化管理,遏制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包括全省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
二、检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所用的建筑起重设备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并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产品登记备案手续的合格产品;
(二)起重设备安拆队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三)起重设备安拆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
(四)设备使用前是否经过验收和检验检测,并进行登记备案;
(五)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首先由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组织全面自查。建设厅在各地市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督查组,进行现场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和地区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