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建设厅2007年上半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河南省建设厅2007年上半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豫建建〔2007〕99号)


各省辖市35个扩权县(市)建委(局):

  上半年,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前全省质量监督概况

  上半年全省新开工工程2424项,建筑面积2035.036万平方米;在建工程23108项,建筑面积14851.28万平方米;竣工工程2193 项,建筑面积1293.3万平方米。本次巡查,共抽查了郑州、开封等10个省辖市的49项工程,建筑面积63.195万平方米,共下发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25份(详见附件2),要求各省辖市下发整改通知书24 份;各省辖市实施行政处罚18 份,共下发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33份(详见附件3、4)。从全省掌握的监督情况来看,工程质量受控,整体水平稳中有升。

  二、检查情况

  省建设工程质量巡查组采取随机性进行现场检查的方法,对新乡、郑州两地市进行了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巡查,对其它开封等8个地市的工程项目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关键工序和使用功能、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

  从巡查情况看,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十分重视, 工作比较到位,监督管理力度比较大,各地依法监监管的力度有所加强。郑州市强化内部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实施网上同步公示制度,增大了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开封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借鉴先进省市的质量管理模式,提高自身监管水平;安阳市在节能监管方面认识充分,管理到位,通过对节能产品质量和节能设计变更重点环节的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焦作市积极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将标准化工地与工程创精品实施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监督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驻马店市对施工现场进行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创文明工地活动,严格竣工备案管理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

  在受检工程中,大多数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比较规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承担了相应的质量责任,基本上没有出现越级承包、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特别是建设、勘察和设计单位能较好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问题有所减少;大部分施工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有较完善的责任制,大多数工程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和必要的检测器材,按照规定进行旁站监理和巡视,对隐蔽工程和其他关键部位严格把好验收签字关,工程实体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