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第二季度全省建筑施工事故情况的通报
(豫建建〔2007〕100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扩权县建设局(委):
根据我省建筑安全事故快报系统统计,二00七年第二季度,我省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14人,重伤3人,其中三级安全事故1起,死亡7人,四级安全事故5起,死亡7人,重伤3人。
按照事故类别划分,起重机械伤害事故4起,死亡12人,占死亡总人数的85.72%;重伤3人,占重伤总人数的100%;高处坠落事故1起,死亡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7.14%;触电事故1起,死亡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7.14%;
按事故发生地域划分:南阳市1起(三级事故),死亡7人;驻马店市2起,死亡3人,重伤1人;平顶山市1起,死亡2人;商丘市1起,死亡1人,重伤2人;郑州市1起,死亡1人(以上事故情况见附件)。
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100%,死亡人数增加10人,上升250%,重伤人数增加3人。
以上统计数据表明,我省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比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上升,特别是进入6月份以来,我省的安全生产形势更为严峻,一个月内连续发生5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13人死亡,3人重伤,分别占二季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3.3%和92.86%。伤亡事故的频繁发生,暴露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事故发生类型来看,起重机械伤害事故是我省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类别,应作为今后安全防范的重点。
目前,正处于夏季施工高峰期,气温高、雨水多,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迅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市(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剖析事故原因,总结吸取事故教训,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建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健全监管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排查建筑安全隐患,针对我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类别,继续深入开展以预防起重机械伤害、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特别要重点加强建筑起重设备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要从建筑起重设备的租赁、安拆、使用、检测、备案等环节的入手,严格租赁单位资格、安装单位资质、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备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起重设备安拆、深基础施工、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阶段和重点部位的监控。要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盯住不放,狠抓落实,以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