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桂政发〔2007〕3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生态广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一项重大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广西的决定》(桂发〔2007〕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决定》精神,按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结合实际,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面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日
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5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
前 言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紧紧抓住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区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关键阶段。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和人口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既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增强我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必然选择。自治区党委、政府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立足广西区情和长远发展需要,主动适应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适时作出了建设生态省(区)的重大战略决策,确立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奋斗目标。建设生态广西,是我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思想的具体体现。其内涵是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主线,运用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循环经济理念以及系统工程方法,把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和实施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和社会发展,优化配置资源,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和体制机制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切实改善生态环境,积极倡导生态文明,使我区经济社会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把广西建设成为一个既有发达生产力,又保持蓝天碧海、山川秀美的生态省区。
生态广西建设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动态过程。为了动员和组织全区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生态广西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本《纲要》提出了建设生态广西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工作措施,是推进生态广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制各市县、各部门(行业)规划和实施方案的重要依据。随着生态广西建设的不断深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纲要》进行适时调整、补充和完善。
一、建设生态广西的现实基础和条件
(一) 宏观环境
上世纪末,全球性的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人类经过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形成了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共识。越来越多的国家已把资源环境作为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将生态安全列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进入新世纪,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强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快的同时,生态环境与经济活动的相互影响也日益加深。我国是世界上率先将可持续发展战略列为国家基本战略并采取具体行动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中央的一系列战略决策,标志着我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对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和深远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和生态化发展趋势,我国更加明晰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指向,为我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和难得的机遇。我区发展水平虽然还相对较低,但拥有优越的自然条件、良好的生态资源和独特的地缘优势,并且享有国家给予的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西部地区和沿海开放地区等各种特殊政策;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西南六省区市区域合作不断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建立,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正在推进,这多重机遇将为我区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和各种有利条件,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发挥后发优势,走出一条适合区情、具有特色的发展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二) 有利条件和工作基础
1. 地缘区位优势明显。我区地处华南和西南的结合部,与越南及东南亚毗邻,是全国唯一具有沿海、沿江、沿边地域特点的省区,是连接粤港澳与西部地区、实现东西互动的重要通道,也是沟通中国与东盟的重要海陆通道,对促进西部大开发,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构建中国与东盟“一轴两翼”区域合作新格局,推进泛北部湾区域、泛珠三角经济区域、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区域经济合作具有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并正在成为国家实施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战略的前沿。独特的区位条件,可为建设生态广西提供更多的可利用因素和机遇。
2. 特色资源较丰富。我区地处低纬度地区,南濒热带海洋,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照、降水、热量充沛,雨热同季,水热条件结合良好。水资源丰富,年径流总量达1880亿立方米,占全国年径流总量的7.2%。拥有陆地海岸线1595公里,海域及潮间带滩涂面积广阔,海洋资源丰富且开发潜力巨大。野生生物物种及农林牧渔业种质资源丰富并具特色,已知有野生维管束植物8354种、野生陆栖脊椎动物916种、淡水鱼类212种、海洋生物近1600种,在全国生物多样性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宜林地面积大,森林覆盖率51.66%,活立木蓄积量5.106亿立方米。矿产种类多,已探明保有资源储量的矿产87种,其中锰、锑等14种矿产储量居全国首位,铝土矿、锡矿、铟矿等储量居全国第二位,是全国十大重点有色金属矿区之一。可开发水能蕴藏量1800多万千瓦。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丰富多样、特色突出。这些丰富的资源,为我区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生态经济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3. 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我区有森林、湿地、海洋等多种类型自然生态系统,并相对稳定地维持着各种生态服务功能。大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主要江河约90%的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在85%以上,是目前我国近海水质保持最好的海域之一。良好的环境质量是建设生态广西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
4. 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好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区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十五”期间全区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0.7%,2005年达到406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8762元,经济总量和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能源、交通、通信、水利和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加快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对外贸易较快增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口过快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贫困、防灾减灾等方面成绩显著,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目前,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和睦团结,人民生活改善,进入了历史上发展最好的时期,为建设生态广西奠定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