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归纳梳理。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效能建设和市人防“环境创新年”活动的要求,重点围绕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制、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归纳梳理,按照要求填好《行政效能建设自查表》,并结合实际向本单位和部门及社会公示。
第三步,建章立制。各单位、各部门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抓重点,突难点,提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机制、管理机制、创新机制、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学习教育制度、管理监督制度、民主参与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等,使工作效能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0天时间)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征求的意见和查找出的问题,对照建立的规章制度,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保留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要再压缩30%以上。积极推行相对集中许可权制度,要整合分散在各处室的审批职能,设立审批处室,整建制入驻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办理。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流程,编制工作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办理时限;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要按照《太原市政府部门网站测评标准体系》,规范建设市人防网站,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向市人防网站提供相关资料,以充实市人防网站内容,确保年度测评分值达到60分以上。健全岗位责任制,实行A、B角无缺位工作制,完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提高监督效能。建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第四阶段:督促检查,总结验收(10天时间)
届时,市委、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优化政务环境、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人防办也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