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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防办公室2006年-2007年创建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实施方案


  4、熟悉人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准、基本程序及方法等。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高技术条件下防空袭斗争和应急救援工作对策和措施,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5、加强作风建设。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增强工作责任感,要具有全局意识,在急难险重条件下要冲锋在前,发扬不怕苦、累的顽强作风。以“文明太原市”十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合法优秀公民,做文明太原市民,在率先发展中做出表率。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政务公开制、民主测评制,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7、加强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实行标准化管理,将争创文明单位标兵与“准军事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建设环境优美、程序井然、服务热情、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环境,促进人防的全面发展。

  三、组织领导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领导组:

  组 长:高 正

  副组长:康新满 康满仓 江淑贻 王玉英 马立骏(常务) 崔 嵬

  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领导组办公室:

  主 任:马立骏(兼)

  副主任:聂守跃  康 宁  郭变锁  李晓章

  成 员:孙星火  张志强  王桂江  魏国平 刘广学  栗树杰  赵 梅

  四、各职能部门分工内容

  机关党委(支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计划、活动、考核、总结等日常工作,并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

  人事法制处负责民主测评、劳动纪律。

  工会负责民主管理、监督民主测评、文化活动等。

  综合处负责卫生、劳动纪律、福利、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人防信息、大事记的编写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及要求

  1、机关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摆在议事日程,实行目标化管理,并纳入年度考核计划。真正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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