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防办公室2006年-2007年创建文明单位标兵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成果,加强机关“三个文明”建设,结合“准军事化”建设要求和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线,大力开展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本着形式与效果统一,教育与制度并举,软件与硬件协调的原则,努力提高人防部门组织指挥快速反应能力,把我市人防部门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具有“准军事化”素质的文明机关。
二、创建标准
1、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领导班子要带头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勤政、廉洁、高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有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两次以上。认真履行民主集中制,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注重对职工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勤奋工作、团结协作的机关工作氛围。
2、领导带头、身体力行、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把“准军事化”建设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地融为一体,从巩固文明标兵单位入手,扎扎实实地开展“准军事化”建设,真正把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树立领导班子成员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的威望。要紧紧围绕提高干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纪律素质、业务素质开展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先进、工作创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特别能战斗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
3、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我办已连续六年进入文明单位标兵行列,保持和巩固这一光荣称号,要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契机,将创建工作列入单位总体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总结、部署、动员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继续保持文明单位标兵成果,进一步实现精神文明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市文明委统一组织的文明城市创建和道德实践活动,并达到活动效果和要求。广泛开展健康向上文体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文明礼仪、书法、歌咏、体育等健康向上文娱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