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仓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3.非煤矿山专项控治。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继续抓好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工作。
4.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对小煤矿、采石场和重点乡镇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私炒、私卖、私买炸药、雷管等民爆器材的行为。
5.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落实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狠抓源头管理,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强化对客运车辆监控,积极开展“反双超”(超载、超速)、“反双违”(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活动,推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教工程,抓好对事故多发路段监控和治理,提高驾驶员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6.水上交通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全市渡口和乡镇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县区、乡镇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制。改善基础设施状况,加快部分渡运码头和渡船改造进度,坚决取缔不合格渡口、渡船。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重点时期、重点水域、重点口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
7.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隐患排查工作和举报奖励制度,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努力提高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
8.建筑施工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动态监管。
9.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机制和现役特种设备安全评估体系。深入开展压力容器与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电梯、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
10.中小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预防交通、火灾、拥挤踩踏、坍塌、触电、中毒等事故为重点,开展对中小学校楼梯、楼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礼堂、食堂、体育场馆、学生宿舍、学校门口交通标识标线、校车等设施、设备及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督促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安全应急预案、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