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学习宣传贯彻
《条例》
一是要加强领导,制定宣传贯彻方案。各级领导要亲自抓宣传贯彻工作,落实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要把宣传贯彻
《条例》工作当作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益补充,并把学习宣传贯彻
《条例》列入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是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或讲座等形式,扩大宣传贯彻
《条例》工作的社会影响,促进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
三是要扎实做好学习培训工作。把
《条例》的学习当作安全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尽快熟悉和掌握其内涵,充分发挥其在保障安全生产中的法律作用。六月份,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专门组织对学习宣传贯彻
《条例》工作的检查考核。
三、正确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主体,必须认真履行
《条例》赋予的各项安全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
《条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确保生产安全。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努力形成有关部门相互协同、齐抓共管,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