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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7〕8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2007年我省秋粮收购工作,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粮食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服务民生保障大局,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秋粮。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对于搞好宏观调控、稳定市场物价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做好各项准备,精心组织好秋粮收购工作。各级粮食行政部门要坚持“把握形势,加强引导,市场运作,搞好服务”的原则,督促和引导具有资质的粮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开展秋粮收购,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载体,要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促进农民丰产增收。各地要加强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开展委托代理收购,活跃收购市场,方便农民售粮。

  二、全面落实信贷政策,积极做好收购资金供应工作。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多渠道收购。对粮食储备企业增储、轮换及政策调控收购所需资金要确保及时、足额供应;对粮食企业按照市场价格自主收购小麦、稻谷、玉米、大豆、花生等主要品种所需收购资金,按照准政策性贷款要求,积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及粮食加工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粮食购销企业与产业化龙头及加工企业开展委托、联营收购,实现粮食龙头企业与购销企业的双赢。对其他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凡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的,也要积极发放贷款,拓展收购渠道。各类粮食企业要加强对粮油收购资金的管理,及时回笼货款,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确保银行资金运营安全。

  三、加强粮食价格调控,稳定粮食市场价格。2007年以来,在物价总水平整体上升的形势下,粮油市场价格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各地要切实加强粮食价格调控,完善应急预案,稳定粮食价格。花生主产区要继续搞好油料收购,尽量多掌握一些食用油,充实库存,提高市场供应能力。在搞好秋粮收购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产销合作,组织搞好玉米外采和大豆进口工作,平衡省内需求。要配合做好最低收购价小麦的跨省移库工作,满足我省调控市场需要。要搞好粮油成品货源的组织调度,安排好粮油市场供应。各级物价部门要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行为,坚决打击合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稳定粮油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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