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残工委关于印发《淄博市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006-2007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残工委[200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残工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淄博市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006-2007年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三日
淄博市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
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006-2007年度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根据省残联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山东省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2006-2007年度实施方案》(鲁残联教就字[2007]51号),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贯彻落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情况,缩小贫困残疾人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差距,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创造条件。我市2006-2007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450户。
二、实施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地区
各区县任务分解为:张店区20户、淄川区70户、博山区90户、周村区20户、桓台县80户、高青县90户、沂源县80户。
(二)实施对象
本项目实施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极度危房户。极度危房户指: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重建的贫困残疾人户。
(三)资助建房标准
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砖瓦水泥结构,基本达到当地中等居住水平,禁止超标准建设。
(四)界定房屋产权归属
危改后的房屋原则上归残疾人所有,进行产权登记。在产权管理方面要有完备的存档记录。
三、项目经费
(一)平均补贴标准为每户不少于10000元。
1、中央及省各按每户2500元的标准,安排彩票公益金225万元对450户危改户进行补贴。
2、市财政专项彩票公益金按每户2500元的标准对450户匹配1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