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深化供热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谁用热、谁交费"的热费制度,实现供热的商品化、货币化。逐步推行"用多少热、缴多少费"的热计量新方式。组织各地要积极配合既有居住建筑物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开展采暖系统热计量收费试点,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十一五"末达到建设部确定的计量改造的责任目标;严格控制新、改建筑物,所有新、改建建筑的采暖系统必须按《河南省城镇住宅集中供热分户控制、计量收费设计和安装规程》进行设计,达不到《规程》要求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竣工备案。要依据国家发改委、
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合理的计量收费价格体系,推进供热市场化发展。
(六)加大污水处理和垃圾治理力度。研究制定《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检验监测管理办法》,实行污水污泥检验监测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省污水处理行业运行考核机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效率。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全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意见》,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提高征收额度,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促进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的意见》要求,合理安排建设工期,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到今年年底所有市、县都建有生活垃圾处理场目标任务的完成。依据建设部《生活垃圾填埋无害化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已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检查评价工作,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一)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省厅决定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任务是部署和监督全省建筑节能、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省厅科技处、城建处要把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省辖市,强化节能减排政策的执行力,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考核与监督,定期通报各地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二)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要扎实做好一年一度的节能宣传月、节水宣传周、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