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领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重大问题提交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建市信息化工作主管机构,作为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日常工作,统一规划、协调全市的电子政务建设。各区县和市直部门要加强信息化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建设,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电子政务建设取得实效。
加强网管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网管员制度,强化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横向之间的联络和协作。
(二)规范资金投入,加强项目管理
设立市电子政务专项资金,将市财政安排的电子政务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全部纳入专项资金,实行统筹管理、集中支付。将电子政务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视财政收入状况逐年加大资金投入。同时,积极推动各县区政府设立电子政务专项资金。研究制订电子政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建立重大项目协调制度。加快制定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加强对立项审核、项目招标,项目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管理。建立电子政务督查和绩效评估机制,制定绩效评估办法和相关评估标准,建立健全项目建成后的维护管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对公共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科学审议、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专家和专业机构的作用,为我市电子政务推广应用及重点工程设计、建设提供咨询论证。
(三)强化人才培养,加强推广宣传
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专门人才培训与引进机制。注重培养既懂专业技术又熟悉政府管理和业务流程的电子政务复合型人才,积极吸引电子政务高级人才、创新型人才及符合相关条件的电子政务人才。切实有效地开展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定考核标准和制度,强化公务员的服务理念,提高其电子政务应用和创新能力。
积极开展与发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电子政务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有关电子政务服务的新观念、新方法、新内容,让企业和公众更多地了解和使用电子政务,提高电子政务的公众认知度和全社会应用水平。
(四)加强网络管理,强化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