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空白职业资格证书订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空白职业资格证书订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劳社职鉴[2007]3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空白职业资格证书订购和管理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职业资格证书订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劳社培就司函[2002]53号)、《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8号)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实行全省职业资格证书贴花制度的通知》(苏劳社鉴[2007]9号)、《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空白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劳社鉴[2007]11号)的要求,现就我市空白职业资格证书订购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征订渠道。证书购买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各区县不得越级订购或跨地区调剂、购买。各区县征订职业资格证书,应于每年11月底提出次年证书征订需求计划,填写区县征订空白职业资格证书统计表(附件1),加盖区县劳动保障局公章后报市鉴定中心。

  二、认真实施证书贴花制度。从2007年5月1日起,我市实行全省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贴花制度。具体贴花位置为取证人照片右上角。凡未贴花的证书,视同废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各区县购买空白证书时,配发相应数量的贴花,于每年年终时交回未使用完的贴花。需交回的贴花数=年初发放贴花数-上报的查询发证数-废证(花)数。交回上一年度剩余贴花后方可购买下一年度空白证书。各区县应于年终彻底清点空白证书库存量,填写库存空白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统计表(附件2),加盖区县劳动保障局公章后,凭表到市鉴定中心领取下一年度贴花。

  四、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各区县要将规范证书管理作为严肃纪律、加强鉴定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本区县证书管理。要指定专人做好空白职业资格证书购买、发放与管理工作,建好证书购、出、入库台帐;要严格证书盖章、验印流程,确保证书盖章用印规范并受控;证书信息录入和打印一律采用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软件,确保证书打印质量,减少废证量。力求做到购买空白证书数、统计报表发证数、上网查询数三个数据的一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