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价费[2007]71号 2007年11月6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榕职院综[2007]87号)悉。现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7]74号)和你院实际情况,核定你院学生公寓住宿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年)。
一、1#公寓(4人间,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收费标准为1200元,(8人间,人均建筑面积6平方米以下)收费标准为600元。
二、2#、3#、4#公寓为900元(6人间,人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