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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


  附件3
深圳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市社会工作顺利发展,促进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优化社会工作人才结构,现制定本方案。
  一、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设置原则
  (一)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二)按对象定岗位、按需求定数量的原则。
  (三)不新增行政、事业编制和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员额的原则。
  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类别
  全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在市、区、街道的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劳动、信访、人口计生、公安、司法、监所、禁毒、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根据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的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公务员、职员、雇员;每个社区工作站在员额内,配备1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工作人员。
  另一类是针对特定的服务对象,按一定的比例,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学校、医院、社区等设置社工岗位。
  随着我市社会工作的发展,有关部门应适时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进行调整。
  三、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主要职责
  公务员岗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主要职责: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及价值理念,制订相关社会服务领域的政策;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社会服务,推进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建设;指导和监督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活动,促进其不断提高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监所(含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监狱、劳动教养4类监所)公务员岗位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为监所管教对象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职员和事业单位雇员岗位主要职责: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为社会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与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进行紧密合作,做好相关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岗位主要职责: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及手段,为社区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与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进行紧密合作,统筹协调社区社会工作。
  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派驻社工岗位主要职责: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科学的工作方法及手段,为特定的人群、针对特定的事件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的方式和标准
  各区和市有关部门应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的原则和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人才。
  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主要采取提升转换的方式,通过专业培训,掌握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及其基本知识,在此基础上,动员、组织这些人员积极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有空编的,在该单位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内设机构招考、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应主要面向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
  对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等一些社会工作服务对象较多的事业单位,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限额内,实行对在编在岗社会工作人员进行提升转换和派驻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方式。派驻社会工作者不占用该单位的事业编制。
  社区工作站原则上“一站一社工”。可对现有员额内的在岗人员,进行提升转换,动员他们参加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学校、医院原则上按“一校一社工”、“一院一社工”配备。社区按服务对象的一定比例设置社工岗位,具体比例为:每70名吸毒人员、70名社会矫正人员、70名问题青少年、5000个家庭、10000名外来务工人员、200名低保对象、500名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50名中重度户籍残疾人分别配1名社工。学校、医院、社区社工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由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派驻。
  五、对派驻社会工作者的管理与考核
  派驻到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学校、医院、社区的社会工作者,由其所在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负责进行日常管理;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应牵头建立派驻社会工作者指导协调委员会,与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派驻社会工作者进驻的单位联合对派驻社会工作者进行管理考核。管理考核的具体内容及对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在政府购买合约中予以明确。

  附件4
深圳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职位设置
及薪酬待遇方案(试行)

  根据人事部、民政部印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结合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职位设置原则
  (一)遵循科学合理、适应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的原则。
  (三)坚持职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薪酬待遇相对应的原则。
  二、职位名称、等级及设置范围
  (一)职位名称与等级。我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职位分为五级十三档,即: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士级,其中正高级分四档、副高级分三档、中级分三档、助理级分二档、士级一档。职位名称与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首席高级社工师、一级主任高级社工师、二级主任高级社工师、三级主任高级社工师、四级高级社工师、五级高级社工师、六级高级社工师、七级社工师、八级社工师、九级社工师、十级助理社工师、十一级助理社工师、社工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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