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部分从事一般性工作的人员进行适当分流和加强培训,逐步减少从事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作业工作的编制人员,对富余的临聘人员按劳动法规办理。
(三)财政供养制度改革。
取消按单位、按编制核拨经费的办法,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园”。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对公园日常养护、节庆活动、基础建设、在编人员经费分类预算,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全部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由市城管局及财政局根据城市管理的特点和要求,以及历年维护管养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制订各类维护(养护)量化标准,作为政府采购、经费安排和绩效考评的依据。
(四)监管机制改革。
1.科学测定养护标准、任务量、难易程度,进一步完善各类养护标准和招投标制度。完善“专业养护公司自查、公园管理机构督查、市城管局执行效能监察”的三级督查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2.建立合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委托作业合同,切实做到依法监管,促进对中标公司经常性、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完善动态淘汰制度,对不合要求的作业公司适时淘汰。
3.建立公众评价机制。制定《市政公园服务承诺制度》,将各项服务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保障市政服务公开化、民主化和实效化。
三、改革工作推进机制
公园管养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地推进。
市城管局按照改革方案,负责内部机构与人员调整,推进公园整体委托养护工作;市编办负责新机构的设置,负责人员编制配备及人员划转办法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注销手续的办理;市财政局会同市城管局制订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方案。
政府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方案
为构建统一的公共检测技术平台,提升检测能力与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深办〔2006〕34号)有关“按功能整合市直各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统一负责强制性检验检测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政府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的必要性
我市现有事业单位性质的检测机构共51家(市属13家、区、街道38家),涉及工业产品、环境、食品、公共卫生、药品、工程质量等多个领域,为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和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但是,我市现行的检测体制也存在诸多弊端,进一步推进检测体制改革和资源整合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实现执法与检测相对分离,确保检测的公正性和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有政府检测机构均隶属政府部门,且大多同时承担着技术检测与辅助执法的工作,执法与检测不分。推进执法与检测分离,从制度上保障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利于解决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符合国际惯例,代表了改革的方向,同时还有利于规范和加强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是切实解决多头检测、重复检测和检测结果不互认的问题。各政府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高度重叠,如全市从事食品检测的政府检测机构有33家,从事水质检测的有10多家。各政府部门根据各自的执法工作需要对其监管对象进行抽样检测,且通常只认可本部门下属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从而可能造成对企业的多头检测、重复检测,既增加了企业负担,又增加了政府成本。
三是切实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的问题。政府部门各自为政分别设置检测机构,有的甚至在市、区、街道层层设置检测机构。政府检测机构重复购置仪器设备的现象较为严重,关键仪器设备雷同。全市政府检测机构总编制1900多名,还超编聘用1000多人,检测实验室面积9万多平米,各类仪器设备5亿多元,资源浪费严重。目前,我市各检测机构均有继续扩大规模、增加投入的要求,多个检测实验基地正在新建、扩建。因此,只有通过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重复投入的势头。
四是通过资源整合提高检测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质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由于政府检测机构设置较为分散,政府有限的资金被分散投入到50多家检测机构,致使一方面常规检测出现了资源闲置,另一方面重点领域和新技术领域的检测能力不足。各检测机构在拓展新检测项目、研究新检测标准和进行检测技术储备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由于政府检测机构按传统的事业单位管理,在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等方面机制不灵活,难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普遍存在高层次技术人员难以引进等问题。因此,推进检测体制改革和资源整合,有利于将我市检测机构做大做强,提升其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其公共服务能力。
二、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整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创新政府检测体制为总体要求,推动执法与检测的相对分离,优化整合政府检测资源,构建职能分工明确、运作机制灵活高效、信息资源共享、客观公正,既满足政府强制检测需要,又满足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独立、公正的检测技术平台。
(二)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的原则。
1.资源优化共享,机构独立公正的原则。打破部门壁垒,分类整合政府检测机构,克服重复建设、重复投入和重复检测等弊端,实现检测信息资源共享和结果互认。推动检测机构与原主管部门脱钩,检测与执法相对分离,确保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明确职能分工,方便政府部门工作的原则。理顺检测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检测机构之间、常规检测与快速检测之间的职能分工,依法界定整合后检测机构的职能,减少检测项目的重叠。建立职能部门与检测机构的联动与协作机制,强化检测机构的服务意识,更加方便政府部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