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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服务业发展的决定

  (十四)搞好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州商务局要做好全州重点市场建设规划,各县市要结合城市整体规划修编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流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县城商业网点建设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中心城镇大型商业网点设置听证制度,凡新建2000平方米(楚雄市4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和20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须由政府法制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听证,避免盲目发展、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
  (十五)加大商品市场升级改造力度。按照“压缩总量、整合资源、强化功能、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改造提升一批优势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尽快形成具有一定规模档次、功能完善的大型批发交易市场。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支持“农改超”、“农加超”等多种业态发展,探索开展净菜加工配送业务。重点扶持发展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大型批发交易市场。
  (十六)大力发展便民服务业。200户以上的小区必须规划功能齐全的商业服务设施,支持发展社区便利店和便民服务店,鼓励发展社区家政服务业。建立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逐步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
  (十七)加大对大型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基地、大型连锁配送中心、农村流通设施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三绿”工程发展。加强食品安全,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检疫检测监控体系,实行无害化管理。积极支持建设市场公共信息服务系统,构建完善、畅通、安全及信息共享的城乡现代市场体系。
  七、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引导和扩大农村消费需求
  (十八)建立和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按照商务部农家店建设标准,认真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建立以配送企业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集日用消费品、药品、农资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为一体的城乡连接、互动畅通的农村流通网络。
  (十九)构建新型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努力搞活农产品流通。组织实施“双百市场工程”。按照《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和《农副产品绿色批发市场》标准进行改扩建,支持市场完善仓储及预冷保鲜设施、加工配送系统、信息服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系统等公共服务设施。“十一五”期间,培育1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有市无场”的120个乡村集市建设60个乡村农贸市场,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一个农产品市场的目标。重点支持“云绿”牌无公害蔬菜等农产品实行品牌化经营和大型农产品龙头企业实现贸工农一体化。
  (二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齐全的优势和在农村商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流通协会(简称“两社一会”),加快构建农村农资、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三大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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