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服务业发展的决定
(楚政发〔2006〕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抓住机遇,发挥流通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流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和贸工农一体化,促进我州流通服务业的大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快流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发展流通服务业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客观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生产力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已经从供给领域转移到需求领域,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已经从产业与供给扩张变为需求拉动,流通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流通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环节,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通道,更是经济发展、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和社会生产力有效发挥的重要载体。加快发展流通服务业,对优化配置流通资源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发展流通服务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加快发展流通服务业,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各种要素市场,健全完善流通服务体系,从整体上促进经济循环、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资本周转和经济运行节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快发展流通服务业是实施“流通活州”战略的必然选择。我州地处滇中经济圈和滇西经济圈的结合部,发展流通服务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实施“流通活州”战略有利于发挥我州的区位优势,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从而促进和带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缓解就业压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快流通服务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任务
(四)发展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流通活州”战略,以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为目标;以大力发展消费品市场,推进生产资料市场创新,培育生产要素市场,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实现结构调整和业态提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重点;以推进流通体制改革与创新,加快内外贸和贸工农一体化进程为核心;以研究制定流通服务业及重点城镇商业网点规划,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流通资源,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和农村市场,不断提高我州产品市场占有率为主要手段,实现流通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
(五)发展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0%,流通服务业实现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步提高,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充分发挥我州良好的区位优势,加快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融入滇中经济圈,把我州建设成为依托昆明、面向滇西乃至东南亚的物流中心;科技水平大幅提高,电子商务广泛应用;市场经济秩序不断优化,商业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形成现代流通业为主体,中介、居民服务业互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