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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监督检查结束后,监督检查具体实施单位应及时编制《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三《监督检查报告模版》。
  六、评判标准
  (一)非产品类的评判标准
  非产品类的评判采用符合性评判标准。
  1、对被检单位的执业合法性检查,主要针对抽检的产品或项目进行,评定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两种,其评判标准为一票否决制,即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的即评定为“不符合”。
  2、对基本架构及人员条件、仪器设备及检定情况、测绘标准执行与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四个方面的检查,评定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三种。判定采用如下规则操作:
  (1)对重要的必须符合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对重要项目有一项不符合的即评定为“不符合”;
  (2)检查项目的分项评述中“基本符合”项小于总项的1/3,且没有“不符合”项的,综合评定为“符合”;
  (3)检查项目的分项评述中“不符合”项大于等于总项的1/3,或“不符合”和“基本符合”项合计大于总项数的2/3的,综合评定为“不符合”;
  (4)其他情形,综合评定为“基本符合”。
  (二)抽检产品/项目质量的评判标准
  抽检产品/项目质量的评判标准包括抽检样品和批产品两个方面的质量评判,抽检样品的质量评判标准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判定;批产品质量评判标准分为“批合格”与“批不合格”判定。
  抽检产品/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结论根据测绘产品抽检方案n(C,E)评价,n为抽检产品/项目的样本数;C为检验批的合格判定数;E为检验批的不合格判定数;检验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结论分为“批合格”与“批不合格”两类。即当样本单位产品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C时,则该检验批质量判定为“批合格”。当样本单位产品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E时,或者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缺陷,则该检验批质量判定为“批不合格”。
  七、监督检查结果公告与处置
  各地级以上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汇总归档,认真总结本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上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全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由省国土资源厅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测绘局备案。测绘资质持证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对测绘质量监督检验判为“不符合”或测绘产品质量判为“批不合格”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八、建立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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