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建立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调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领导机构。州人民政府设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州农民工进城后相关权益保障的协调与落实工作。联席会议由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州委宣传部、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法院、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等部门和群众团体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检查督促对农民工各项政策的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健全和完善已有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农民工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信息提供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居住条件、计划生育、法律维权、治安管理、宣传教育、专项统计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统计部门要会同劳动保障、公安、人口、计生、农业等部门,加强和改进农民工统计管理工作,为加强农民工管理和服务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三) 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要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社会各方面都要树立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的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公益活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对优秀农民工要给予表彰奖励。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对不公正对待农民工、甚至损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要给予批评曝光,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农民工的良好舆论环境。要宣传、总结、推广各地和用人单位关心、善待农民工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对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上述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做好农民工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附:1.楚雄州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楚雄州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OO六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
楚雄州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州农民工相关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根据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我州农民工进城后相关权益保障的协调与落实工作。研究实施全州农民工相关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县市、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审议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农民工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向各县市、各部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在联席会议领导下,负责农民工问题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专题会议、专题研究;督促落实农民工政策和工作任务的推进,向联席会议成员及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各地开展农民工相关工作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联席会议决策提供参考;收集整理有关农民工相关工作的信息资料,为各成员单位提供信息服务;提请召开联席会议,负责会议的筹备和编发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