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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并严格控制政府系统2004年度会议的通知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并严格控制政府系统2004年度会议的通知
(楚政办通〔2004〕9号)


州政府所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改进领导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提高效率,扎扎实实做好执政为民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2004年继续实行州政府系统会议计划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申进一步精简会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办发电〔2004〕005号)明传电报精神和州政府原制定的规定。再次明确:凡部门申请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两年才能安排一次,且会议不得超过两天,领导讲话不得超过两小时;以部门名义召开的全州性会议非特别情况一年也只能召开一次,会期也不得超过两天;召开会议要尽量运用现代通信手段,没有必要集中人员召开的会议就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不超过一小时。为此,2004年州政府所属各部门提请以州政府名义召开88个会议只安排49个,其余的并入批准会议或由部门另行安排召开。批准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名称及召开形式见附表。
  二、凡州级召开的全州性会议需要请现职州级领导同志出席和需要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州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承办单位事先必须报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需请县市政府和州属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必须报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三、各部门对内部工作会议要严格控制,没有实际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内容或时间相近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5月和8月为“无会月”制度,5月和8月不准安排召开全州性会议。
  四、坚决制止会议活动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不准巧立名目召开各种属联谊性质、轮流做东的会议;不准借会议发放纪念品、礼品;不准超标准使用经费和摊派、转嫁会议负担;不准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严肃会议纪律。对违反本通知精神召开会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管辖范围内精简会议的工作切实负起责任。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自觉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各部门认真执行省、州关于精简会议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各部门办公室要加强协调,严格把关,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议活动经费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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