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客运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管部门要与客运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春运交通安全。一是要组织开展一次春运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和业主对参加春运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并做详细记录。对各地的公交车,要按交通部门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超越线路或超员载客;二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对进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不合格车辆出站,杜绝超员车辆上路。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及时依法查处,并停运整顿。对途经三级及以下山区乡、村公路的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要调整取消该客运班线,坚决停止营运,并设置禁止客运车辆通行的标志;三是要继续抓好“一长三员”(客运站长、调度员、安全员、检验员)和“车辆例保”检验制度,严格查堵“三品”易燃易爆药品、危险化学物品、剧毒物品,把好“三门”(辖区门、站门、车门)关。
(四)针对我州客运车流量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实际,决定在320线苍岭、楚大高速公路达连坝、108线黄瓜园、南景线五街、楚雄市大田丫口设置5个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 24小时守候勤务制度,对过往的大、中型客车逐车登记、检查。对无年检合格标志和客运车辆实载人数超过核载人数的,实行卸客转运,对过度疲劳的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
(五)要进一步加大路面管理和事故多发点(段)的监控力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把三分之二的警力用于路面管理监控,严格查处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对客运车辆超员、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以及货运车、拖拉机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重处,坚决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如违反规定放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倒查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要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在长途客运站向司乘人员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宣传材料,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光盘,展出宣传挂图和肇事车辆实物图片等,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将派出春运督查组对各县市开展春运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领导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目标任务不明确,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整改;如玩忽职守、互相推诿扯皮而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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