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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部传真电报〔2004〕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中央、省驻楚单位:
  2005年春运工作将于1月20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计45天。为确保我州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优良的交通环境,让全州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根据公安部《关于加强200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4〕232号)文和省安委办的要求,结合我州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要求,从讲政治、保平安、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公安、交通、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运和“两会”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春运和“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决定成立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延荣科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宋永健、州公安局副局长和彦辉、州安监局局长李明祥、州交警支队长倪绍康、州交通局副局长李富才、州农业局副局长起云忠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由倪绍康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和“两会”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州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春运工作。要认真吸取楚雄市西舍路“1·6”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清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的行为,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强化措施、责人到人、狠抓落实,确保春运和“两会”期间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二)以客运工作为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源头管理,筑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春运开始前组织对7座及以上从事公路客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免费进行安全性能及驾驶资格检验,达到安全技术标准和驾驶资格的核发“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春运合格证”)。7人座以下从事春运的客运车辆,由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人工检验,主要检测转向、制动、灯光三项内容。凡不到驾驶客运车年限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客运;凡到期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坚决禁止其上路行驶;在一年内要报废的客运车辆或在2004年度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并负有主要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有违法记录尚未接受处罚的驾驶人,不得从事春运期间的长途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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