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的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10%-30%的。
罚款基准: 1倍以下。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且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30%-50%的。
罚款基准: 1-2倍。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且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50%-100%的。
罚款基准: 2-3倍。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且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100%的。
罚款基准: 3-5倍。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
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
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十条“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
五条:“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标准(以下统称价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
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
五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六十一、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差价率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差价率的合理幅度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由上述行为的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10%以内的。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的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10%-30%的。
罚款基准: 1倍以下。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且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30%-50%的。
罚款基准: 1-2倍。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且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50%-100%的。
罚款基准: 2-3倍。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且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100%的。
罚款基准: 3-5倍。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
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
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十条“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
五条:“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标准(以下统称价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差价率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差价率的合理幅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
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
五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六十二、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利润率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由上述行为的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10%以内的。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的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10%-30%的。
罚款基准: 1倍以下。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且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30%-50%的。
罚款基准: 1-2倍。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且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50%-100%的。
罚款基准: 2-3倍。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有上述行为且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100%的。
罚款基准: 3-5倍。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
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
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十条“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
五条:“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标准(以下统称价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利润率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第
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
五条规定的,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六十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在10000元以下。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在10000-50000元。
罚款基准: 1倍以下。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在50000-100000元。
罚款基准: 1-2倍。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在100000-500000元。
罚款基准: 2-3倍。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在500000元以上的。
罚款基准: 3-5倍。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
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
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十条“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六十四、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的10%以下,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元以下的。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10%-30%,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5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20000-5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000-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30%-50%,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50000-1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2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50000-1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00-30000元的罚款。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50%-100%,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0-5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2-3倍,无违法所得可处100000-150000万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00-40000元的罚款。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100%以上,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500000元以上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5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50000-2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40000-50000元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 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第
九条:“本规定第
四条至第
八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十五、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10%以内的,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元以下的。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10%-30%,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5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20000-5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000-20000元的罚款。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30%-50%,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50000-1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2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50000-1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00-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50%-100%,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0-5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2-3倍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100000-150000万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00-40000元的罚款。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100%以上的,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500000元以上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5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50000-2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40000-50000元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二) 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第
九条:“本规定第
四条至第
八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十六、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下,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元以下的。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违法所得在5000-10000元,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5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20000-5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000-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违法所得在10000-100000元,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50000-1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2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50000-1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00-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违法所得在100000-500000元,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0-5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2-3倍,无违法所得可处100000-15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00-40000元的罚款。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违法所得在500000元以上,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500000元以上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5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50000-2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40000-50000元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三) 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第
九条:“本规定第
四条至第
八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十七、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期限不超过30日的,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元以下的。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期限在30-60日的,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5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20000-5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000-20000元的罚款。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期限在60 -90日的,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50000-1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2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50000-1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00-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期限在90-180日的,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100000-5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2-3倍,无违法所得可处100000-15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00-40000元的罚款。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期限在180日以上的,无违法所得经营额在500000元以上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5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50000-2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40000-50000元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四)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第
九条:“本规定第
四条至第
八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十八、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额在10000元以下。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收费额在10000-5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20000-5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000-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收费额在50000-1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2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50000-1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00-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收费额在100000-5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2-3倍,无违法所得可处100000-150000万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00-40000元的罚款。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收费额在500000元以上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5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50000-2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40000-50000元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五) 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第
九条:“本规定第
四条至第
八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十九、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收费额在10000元以下。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收费额在10000-5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20000-5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000-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收费额在50000-1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2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50000-1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00-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收费额在100000-5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2-3倍,无违法所得可处100000-15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00-40000元的罚款。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收费额在500000元以上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5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50000-2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40000-50000元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六)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第
九条:“本规定第
四条至第
八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十、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收费额在10000元以下。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收费额在10000-5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20000-5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000-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收费额在50000-1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2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50000-1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00-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收费额在100000-5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2-3倍,无违法所得可处100000-150000万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00-40000元的罚款。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收费额在500000元以上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5倍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50000-2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40000-50000元的罚款。
(二)罚款处罚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3.《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
七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七) 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第
九条:“本规定第
四条至第
八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十一、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收费额在10000元以下。
罚款基准:告诫,登记违法行为,不予罚款处罚。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收费额在10000-5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20000-5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0000-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收费额在50000-1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1-2倍的罚款,无违法所得可处50000-100000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00-30000元以下的罚款。
4.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收费额在100000-500000元的。
罚款基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违法所得2-3倍,无违法所得可处100000-150000万元的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无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00-40000元的罚款。
5.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收费额在500000元以上的。